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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国建号前的国号、族名与纪年(下)

时间:2022-05-27 15:51:36 浏览: 2 作者:笔墨纸砚网
  三、汗号的由来

  按照汉族的传统,一个王朝或国家的建立,必须建国号、年号和皇帝的尊号。大抵自汉代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完整的观念和模式。明朝和朝鲜也正是以这样的传统观念来看待努尔哈赤的称汗建国,因而出现了各种比附的记录。但事实上,努尔哈赤建国时,并没有具备这些观念,也没有依仿汉族的传统模式,而是采取了蒙古立汗的方式。

  汗的称号,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柔然、突厥、回纥和蒙古。在国家建立以前的氏族、部落制时代,汗只是部落长的称号。各部落形成联盟后,联盟长称可汗,统领诸部,即所谓“汗中之汗”或大汗。汗或可汗都不能是自称,而是由所统领的氏族、部落奉上。在他们看来,汗号比国号更为重要,因为奉上汗号才表明服从于他的统领。当国家机构建立后,汗或大汗即成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努尔哈赤原曾接受明朝授予他的建州卫都督签事的官职,万历二十三年吸1595年)又加号龙虎将军。他最初拥有汗号,是在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由蒙古五部喀尔喀向他奉上,称“淑勒昆都仑汗”。“武皇帝实录”省作“昆都仑汗”,并注云,“即华言恭敬之意。”这当是依据满语的kundu。但尊号称恭敬汗,意有未合。《高皇帝实录》译淑勒昆都仑为“神武”,当是依据蒙古语义,于义为近。这个汗号的意义,只是表明蒙古五部喀尔喀对努尔哈赤的臣服。当时努尔哈赤尚未征服海西诸部。对于后来被称为满洲的内部关系来说,这个汗号并没有什么严重的意义。

  努尔哈赤依仿蒙古立汗之制,正式确立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汗号,是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即他在赫图阿拉建国之年。这时,只有叶赫部尚未降附,原来被明朝泛称为女真的建州、海西和东海诸部已先后被攻灭,并分别编入八旗牛录。诸部人的涌入和奴隶制的发展,促进了统一的统治机构的建立。《满文老档》和《高皇帝实录》都详细记录了这年正月元旦八旗贝勒大臣共上汗号的仪节。这次郑重奉上的满语汗号的全称是:

  abka geren gurun be ujihini seme sindaha genggiyen han

  天诸国伦养育授任英明汗

  直译为:天授养育诸国伦英明汗。“天授”与前述印文之“天命”意义相近,犹如汉族所谓“受命于天”。古代蒙古汗号称“长生天的气力里”。在蒙古和满族的萨满教中,天是主宰一切的神。托言天授,自是崇高的称谓。《满文老档》太祖朝天命四年七月初八日记:“受天命而生的庚寅汗说:天爱护我们,给与权柄(doro)。”

  此处“国伦”一词的实际含义是部,诸国伦即指被征服的诸部。《明史·张学颜传》:“海建诸部皆建国称汗。”《武皇帝实录》中兀喇、辉发、哈达等部也都称为国,即国伦。“养育诸国”当指被征服的海、建诸部,编入八旗收养。按照古老的氏族收养惯例,均被视为同族。《武皇帝实录》译此称号为“列国沾恩明皇帝”,《高皇帝实录》译为“覆育列国英明皇帝”。这表明,他已不同于由各部落长共同尊奉的可汗或大汗,而是收养各部为一族的最高首领,是比可汗更高贵的汗。这一称谓不仅是努尔哈赤的最崇高的汗号,也是北方民族史上罕见的尊称。

  努尔哈赤在立汗号的同时所建立的国家统治机构,在许多方面也采取了蒙古的制度。不仅无圈点满文是依据蒙古文字,作为国家机构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也采用蒙古官制,称扎尔固齐。此外,如文官称巴克什,武将号称巴图鲁,以及达尔汉、台吉等称号,也都源于蒙古。关于金国制度中的蒙古成分,需另作专文探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努尔哈赤采用蒙古立汗制称汗,并非孤立的现象,而是由于受了蒙古文明多方面的影响。努尔哈赤在建州起兵,西有蒙古,南有明朝和朝鲜,朝鲜又依附于明,他只有向蒙古去吸取先进的文明。《武皇帝实录》载,早在甲午年(1594年),即建国前二十余年,蒙古科尔沁部和五部喀尔喀即遣使往来。努尔哈赤于1612年纳蒙古科尔沁部女为妃。其子代善、莽古尔泰、德格类等也都娶蒙古扎鲁特部女。以后,还陆续收降了一些蒙古的文士和武将。蒙古文明经由多种渠道传给满族。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时,不象历史上的辽太祖、金太祖建国时那样,有汉人文士为之谋划仪制,只有通晓蒙古文明的额尔德尼、噶盖等在他的周围、他废弃明朝的封授,建国称汗,表示彻底摆脱明朝的控制,因而不会沿袭明朝的制度和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式的汗国便成为他借鉴的楷模。

  努尔哈赤于1626年(丙寅年)八月病死,诸贝勒聚议,推举皇太极继承汗位。这使人联想到蒙古忽里勒台选汗会议的传统。但这次选汗并未留下奉上汗号的记录。《满文老档》自天聪元年(1627年)正月起,称他为淑勒汗(sure han),满语淑勒为聪睿之意。但这显然并非他的汗号的全称。汉文文献称为“天聪”,天字当有所本。他是否继承了努尔哈赤“天授覆育列国”的称号,只是把“英明汗”或音译的“庚寅汗”改称为淑勒汗,还是淑勒汗之前另有尊称,现有史料并不能作出确切的说明。这可能是由于他后来建号大清国称帝,帝号为人们所称用,而原来的汗号则不复详录。在天聪年间的满汉文献中,他继续沿用“金国汗”的称号。满汉臣僚的奏疏,称他为“汗”或“皇上”。但在建号大清前,从来未正式采用汉语“皇帝”的称号。

  太宗朝文献继续钤用“天命金国汗之印”,这表明此印如同后来铸造的“大清受命之宝”一样,乃是清太祖、太宗通用的国玺。“天命金国汗”乃是通用的称谓而非太祖或太宗的专称。

  黄彰健先生曾著有《论清太祖于称汗后称帝、清太宗即位时亦称帝》一文,提出如标题所示的见解。论清太祖称帝,主要是依据《乱中杂录·续录》所记:“丙寅(1626年)夏五月奴酋致书毛文龙云,大金国皇帝致书于毛大将军麾下……”。此信内容又见于《满文老档》,但无“大金国皇帝”称号。《乱中杂录》所记,即使无误,也只能解释为起草书稿的汉人译汗为皇帝,不能作为努尔哈赤正式改号的证明。论清太宗即位时称帝,主要是依据袁崇焕的塘报和夭聪三年(1629年)十一月的上谕。这需要对满汉人观念的不同,略作分析。

  皇太极即位后,曾致书明辽东巡抚袁崇焕,请求议和,《三朝辽事实录》卷十六载天启六年(1626年)十二月袁崇焕的题本说:“(金使)跪投夷禀一封与臣,如以下申上体式,独其封上称臣为老大人,而尤书大金国,踵老酋之故智,臣即以原封还之。”同书又载袁崇焕塘报称:金使“投递汉文夷禀,将向时僭称皇帝二字改汗字,如虎酋之称,而仍彼伪号。”袁崇焕前后所报,只能说明,皇太极的来书系自称“金国汗”。《清太宗实录》作“满洲皇帝”,乃是实录编纂者的臆改。此信的底稿尚存,影印件刊于《明清档案存真选辑》初集,原文作:“汗致书袁老先生大人”,而己巳年(1629年)另一书稿作:“金国汗奉书袁老大人”。与袁崇焕所记相同。不过,袁崇焕所说“将向时僭称皇帝二字改汗字”,却只是不明情事的自我解嘲。在明人看来,明朝皇帝自是天下的皇帝,帝号高于汗号。努尔哈赤称汗尚可,称帝则不可容忍。但是在努尔哈赤看来,汗号与帝号,只是蒙号与汉号之别,并无高低之分。满文文书中称明朝皇帝也作万历汗、天启汗。努尔哈赤不采汉制帝号而用蒙古汗号,更可显示脱离明朝而独立的意志。袁崇焕指汉译的皇帝为“僭称”,以“改汗字”为退让,是不了解“夷情”的管见,并不足以作为皇太极曾称帝的证明。

  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领兵至通州扰掠,曾发布谕旨,传谕明朝官民。此旨已载入《清太宗实录》,内称:“尔天启皇帝、崇祯皇帝仍加欺凌,使去满洲国皇帝号,毋用自制国宝。我亦乐于和好,遂欲去帝称汗,令尔国制印洽用,又不允行。以故我复告天兴师,由捷径而入,破釜沉舟,断不返旆。”此件又见《满文老档》,原作“金国(爱新国伦)皇帝之号”。“满洲”二字,显然是《实录》编者的妄改。这时,皇太极周围已聚集了不少汉人文士。这道谕旨显然出自汉人手笔,是依据汉族的传统观念,为皇太极的侵掠强作辩解。大抵明朝自得知努尔哈赤铸造“天命金国汗”后,即指斥他称国称帝是僭逆。这里所谓“遂欲去帝称汗”本属莫须有,只是利用明廷不明情事,将错就错,强作遭受欺凌、被迫兴兵的借口,自不可信以为据。事实上,皇太极在采用汉制建大清国号和皇帝尊号以前,一直称为淑勒汗或金国汗,从未更改称号。

  四、所谓“建元”

  清国建号以前,清太祖、太宗的所谓“建元”,也是需要重新探讨的问题。

  前引《筹辽硕画》所收万历四十六年十月薛凤翔题本内称:据“生员回乡之察”,努尔哈赤已“起号天命元年”。《皇明从信录》记万历四十七年五月据朝鲜咨报“奴酋僭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但《武皇帝实录》、《高皇帝实录》及《满洲实录》都记万历四十四年丙辰正月,即努尔哈赤建号英明汗的同时,“建元天命”。《高皇帝实录》更明确地说:“建元天命,以是年为天命元年。”明人与清人记录“建元天命”之年份不同。但两者所记,都不可信。如前所论,所谓建元即是建立年号,这是汉人传统的建国观念和模式,而努尔哈赤建立汗号时,并不具有这样的观念和模式。

  要考察这一问题,不能依据明人和朝鲜人的传闻,也不能依据大清建号后改修过的《实录》,只有依据努尔哈赤在位时的原始文献和文物。现存太祖朝满文老档,均用十色加十二属纪年,汉译用干支,但未见满文“天命”为年号的记录。现存的只有满文丙寅年浩命,末尾署汉字“天命丙寅年月日”旁译满文。此外,金国的汉字文献,以“天命”纪年的,还有以下几例:

  辽阳博物馆藏东京城汉字“内治门”门额,旁书“大金夭命壬戌年”。

  沈阳故宫博物院藏云版,铸有汉字“大金天命癸亥年”等字。

  《乱中杂录·续录》卷一所收李永芳与朝鲜边将书,末署“天命辛酉五月。”

  同书所收大金国皇帝致毛文龙书,末署“天命丙寅五月日”。

  现存刘学成奏稿,署“天命辛酉拾月”。

  努尔哈赤时期,署有“天命”的文献,可知可见者,寥寥无几。但可证当时确有天命纪年。值得注意的是,以天命纪年不见于满文档案,只见于汉字文献。金国建立后,不用明朝年号,即所谓“不奉正朔”。汉人历来有以年号纪年的传统,于干支前署以“天命”二字,意指天命金国汗某年,此外别无年号。清太宗时汉文文献以天聪纪年,满文档案中例作“淑勒汗的某年”,可以为证。另一值得注意之点是:以天命纪年的汉文文献中,也只书干支,而不记年序。这正说明了原无所谓“建元天命”、以某年为天命元年之事,故无从标年序于“天命”之后。

  黄彰健先生在所著《清太祖建元天命考》中,引据《乱中杂录》所收前引万历四十七年钤有汗印的致朝鲜国王书,认为《光海君日记》所说:“称以天命二年后金国汗谕朝鲜国王”,系后来史官的追记,不可信据,这是很正确的。但又以为《乱中杂录》所记此信末署“天命三十六年月日”为可信,并据此向上推算,认为努尔哈赤是追认万历十二年(1584年)为夭命元年,这就难以使人信服了。此信之末署天命三十六年,为他处所未见。朝鲜李肯翊《燃藜室记述》曾记有此事,当出于《乱中杂录》,未必另有所据。

  现存清太祖朝文献均以干支纪年,此信独记年序,已甚可疑。且天命金国汗印于是年刚刚行用,更不可能径称三十六年。前引《明清档案存真选辑》初集所刊丙寅年诰命,末署汉字“天命丙寅年月日”,可知当时有末署年月日的格式,但诰命只书干支纪年,未填月日。我怀疑《乱中杂录》所抄录的“天命三十六年月日”或是“天命三月十六日”的误录。致朝鲜书,计日可达,故未填干支纪年。李民寏《栅中日录》记是年三月十五日:“彦加里、大海等持其文书来示”。二十一日又记:“奴酋以前日所示文书,令差胡小农耳持往我国。”《武皇帝实录》也记是年三月二十一日遣使致书朝鲜,并见太祖朝《满文老档》。可知李民寏所记月日为可信。此信稿本曾于三月十五日出示李民寏,三月二十一日正式送出。如果三月十六日由巴克什填写月日呈阅用印,时日正好相合。

  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不过,仅此一见的所谓“天命三十六年月日”,必是传录误写,应是无疑问的。

  皇太极即位后,如前面所提到的,满文档案中系以汗号纪年,称淑勒汗的某年。汉文作天聪某年。皇太极即位时,已较多地接受了汉文化的影响,纪年已改为年序与干支并用。如元年,满文档案作sure han I sucungga fulahun gulmahun aniya,即淑勒汗的第一、丁(原意浅红)卯年。二年作淑勒汗的第二、戊辰年。汉文则作天聪元年丁卯,天聪二年戊辰。这可能是表明,皇太极即位后,就已确定以汗号纪年的方式、改用淑勒汗号,故可逐年纪序。这与汉人的以年号纪年,更为接近了。

  在1636年建元崇德以前,金国文献只是以汗号纪年,实际并无年号。《清实录》以太祖建国称汗之年为天命元年,太宗即位之年为天聪元年,治史者如用其为年号以引史叙事,自有其便利处。但《实录》所谓以某年“建元天命”,某年“建元天聪”,则是编纂者附会汉制之作,当为史家所不取。

  五、皇太极建号改制

  皇太极于1636年依照汉族王朝模式建号改制,是满族早期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该年四月,他在经过多方准备之后,率领诸贝勒大臣祭告天地,正式建国号为大清,年号崇德,并正式采用“皇帝”称号,上尊号为宽温仁圣皇帝。这不是简单的名号改易,而是标志满族国家制度和统治思想,从采纳蒙古文明到采纳汉文明的历史性的转折。

  大清国号的含义,没有留下明确记录。学者或有所推测,似不烦强解。可以肯定的是:它不再是象金国那样,以族名为国名,加“大”字以称烦。而是象“大元”那样,以汉语“大清”二字,不可分割地合组为国号,满语音译为daicing。

  皇太极的帝号宽温仁圣皇帝,显然也是继承了汉文明传统。虽然满文文献中此后仍然保留着“汗”的称谓,但“皇帝”一词已不再是“汗”的汉译,而是诸王大臣奉上的正式称号。皇帝的尊号称“宽温仁圣”,由汉人文臣注入了传统的儒家观念和统治思想,它和蒙古五部喀尔喀奉上努尔哈赤的尊号“神武”,形成显著的对比。皇太极称帝后,仍追尊努尔哈赤为“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武皇帝”。

  崇德年号的制定,《清太宗实录》称为“改元”,实际上是满族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建元。“崇德”一词也明显地带有儒家思想的色彩。

  皇太极在立国号、帝号的同时,并命汉人文臣编修《登基议定会典》,制定礼仪制度,又依仿明制对国家制度作了多方面的改革。这些不是偶然的。努尔哈赤时期,金国已攻占了辽东广大汉人居住地区,俘掠了大批的汉人为奴隶。皇太极在征服漠南蒙古的同时,也不断在汉地俘掠,甚至深入到明朝京畿地区。古老的收养氏族的旧制,日益不能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皇太极曾把被征服的蒙古人和汉人军兵,分编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以组成新的军事力量。但是,随着地区的扩大、汉族人口的增加和汉人军将的降附,蒙古旧制和满族八旗制都已不能适应对汉地和汉人统治的需要。皇太极久已注意从俘虏中录用汉人文士。沈阳人范文程、辽阳人宁完我及明诸生王文奎等相继被拔籍入文馆供职,成为皇太极的谋士及汉文明的传播者。早在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已采用明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分管政务,并实行科举取士,录用蒙汉文职官员。总之,在大清国建号以前,金国统治制度已经沿着依仿汉制的道路逐步演变。满族统治者在征服汉族的同时,日益被汉族的文明所征服。被征服的漠南蒙古诸部在皇太极称帝后,曾奉上蒙古汗号,称“博格达彻辰汗”。皇太极娶蒙古后妃数人并陆续收降了一批蒙古军将和官员。在大清国的统治机构中,蒙古贵族在许多方面依然起着重要作用。但就国家总体制度来说,却由依仿蒙古汗国制转变到依仿汉族王朝的体制。皇太极的建号乃是这一转变的重要标志。

  这一转变,也标志着对明关系的变化。如果说,努尔哈赤废弃明朝授予的官称,依蒙古制建国称汗,是表示背明自立的意志,那么,皇太极的改蒙古汗制,采用汉制建号称帝则是显示取代明朝的意向。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征服蒙古察哈尔部后,群臣上奏说:“各处蒙古,俱已归降,与我为敌者唯明而已。”建号改制正是灭明的制度准备与舆论准备。

  归结本文所考诸事,要点如下:

  一、努尔哈赤于1616年建国称汗,号“天授覆育列国英明汗”,采蒙古汗制,以示背明自立。

  两、三年后,铸造满文天命金国汗之印行用。努尔哈赤所从出的族姓爱新(金),成为海、建诸部共同的族称,并用为国名。“后金”一名系由朝鲜传入明朝,并非努尔哈赤自建的国号。

  纪年用干支,无年号。汉文文献以“天命金国汗”汗号纪年,称天命某年。

  二、皇太极于1626年即位,至1636年建号大清前,号淑勒汗,汉译天聪汗。

  族名与国名仍为爱新或金。继续行用天命金国汗之印。

  纪年并用年序与干支。满文称淑勒汗某年,汉文作天聪某年。

  三、1635年皇太极改定族名为满洲。1636年改采汉制,建国号大清,年号崇德。

  正式采用皇帝称号,尊号宽温仁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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