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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十项规定?

时间:2022-12-04 18:13:09 浏览: 51 作者:笔墨纸砚网

四川省政府十项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间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到地方调研时,省直部门、市(州)参加人员均不超过3人,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参加。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尽量不同时到同一个地方。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原则上安排1辆中巴车。到交通条件差的地方安排越野车,但要从严控制随行车辆。

二、联系帮助基层。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市(州)、1个县(市、区)、1个乡镇、1个村、1至2户贫困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当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全省性会议多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接见代表并合影。

四、精简文件简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或印发。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练,指导性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

五、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对外经济贸易、投资与项目洽谈等重要活动及人数较多、天数较长的,根据任务需要专项报告、从严审批。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律不安排机场迎送。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改进新闻报道。简化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省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七、严格文稿发表。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代表省委、省政府发表涉及全局和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除省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八、简化接待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到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鲜花,不专门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住宿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在房间内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酒和高档菜肴。

九、改进安保工作。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不得封路,不得封山、封园,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厉行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刘学民的作品展览、发表

书法、篆刻作品、书论文章发表于《书法报》、《书法导报》、《青少年书法报》、《青少年书法》、《书法艺术》、《金博大律师》、《篆刻》。

1988年12月作品入选全国首届“当代书法家作品巡回展”。

1990年11月参加河南省首届“绿叶杯”书法大赛;书法获二等奖,篆刻获优秀奖。

1991年10月作品参加全国首届“宋河粮液杯”中国汉字书法大赛获一等奖。

1992年6月作品入选豫皖两省“第六届涡河春色书画联展”。

1993年8月作品(篆刻)参加“第二届珠峰杯海内外书画大展赛”获优秀奖,收入展览作品集。

1994年3月作品(篆刻)入选“河南省第六届群众书展”。

1994年6月作品参加“中华五千年书画大奖赛”获三等奖,收入大赛作品集。 1995年6月作品参加首届“洗笔泉”书法大赛获三等提名奖,收入大赛作品集。

1995年6月作品参加“曹操杯国际书画大奖赛获中青组精英奖。

1995年6月作品参加“鸿运杯”中国书画大赛获中青组优秀奖,由浙江鸿运书画院收藏。

1995年8月作品入选首届“国际书画艺术家精品邀请展”获佳作奖(内蒙古)。

1996年12月作品入选“河南省第八届群众书展”。

1996年10月作品入选“豫皖三县市书法展”。

1996年11月作品入选第一届“国际华人书画艺术家作品大展”获精品奖。

1996年12月编印《刘学民书印论文拾萃》。

1997年10月编印《刘学民篆刻》。 2000年7月,书法作品参加“周俊杰师生书法展”收入展览作品集(韩国汉城)。

2007年8月,作品入选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首届书画摄影展获优秀作品奖。

2007年10月,作品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年书法比赛,获优秀奖。

2007年11月,作品入【选传统与现】代第一回“华人美术书法作品名家邀请展”收入展览作品集(中国郑州)。

2007年12月,作品入选《河南民盟六十年》纪念专刊。 2008年12月,作品入围“全国第二届隶书艺术展”。

2009年5月,书法作品入选【传统与现代】第二回国际华人美术名家作品邀请展”收入展览作品集(中国洛阳)。

2009年6月,书法作品入选河南律师界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书法作品展,获一等奖。

2009年7月,作品入选建文杯全国书法作品大展,获优秀奖。

2009年9月,书法作品入选大华书画院《华诞盛世铸辉煌》书画精品展,收入作品集并由大华书画院收藏。

2009年9月,书法作品入选河南省直机关“国庆六十周年”书画摄影展。

2009年9月,书法作品入选民盟河南省委“国庆六十周年”书画摄影展,获二等奖。 2009年9月,书法作品入选中华全国律协举办的“中国律师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书画展”,获二等奖。

2010年11月,书法作品入选【传统与现代】第三回当代华人水墨书法创作邀请展”收入展览作品集(中国洛阳、开封)。

2010年12月,书法作品入选“艺情系大华”大华书画院第二届书画大展,收入作品集并由大华书画院收藏。

2011年1月,书法作品入选《第三届亚洲艺术博览会》荣获优秀作品奖;并被北京华夏典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鉴宝画廊”收藏。

2011年10月,书法作品入选《首届全省法治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

2012年1月,书法作品入选第二回【佛光艺缘】“佛教艺术作品邀请展邀请展”收入展览作品集(中国洛阳)。

2012年7月,书法作品(为陈鸿飞书画展题贺)在河南博物院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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